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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技术参数征询公告(2019-YBCG-1020)

  我部拟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3套,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技术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建议意见,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

  二、项目编号:2019-YBCG-1020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

  技术要求:见附件

  数量:3套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北京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或同类产品。

  (六)投标人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丙级以上(含丙级)保密资质。

  (七)销售型企业需出具厂家授权。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助理

  电话:(010)66743732 15596811079

  地址:北京市

  邮箱:980097382@qq.com

  监督:欧阳助理

  联系电话:18612259812

  地址:北京

无人机反制设备技术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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