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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反无人机防御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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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反无人机防御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广东粤电枫树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立项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枫树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凡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前来投标。

  1.2 招标范围及要求

  1.2.1 项目名称:反无人机防御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1.2.2 实施地点:枫树坝发电公司厂区(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赤光镇梅光村)。

  1.2.3 招标范围:根据 GA 1800-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 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标准一级重点目标防范要求,在枫树坝发电公司厂区建立一个以基站为圆心,主动防御半径大于等于 500 米、且小于 1000 米限值(在500米以内可调)的立体球形防御空间,发射导航诱骗管控信号对非法进入区域的无人机进行驱离,能够实现全天时、全天候、全方位的无人值守反无人机防护区域空间,有效拒止无人机入侵。

  1、由投标方提供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和反无人机探测系统各一套(含智能网关一套)。

  2、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枫树坝发电公司《反无人机防御系统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3、本项目为总包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由中标人负责智能网关、安装调试所使用管材及线材、专用工具、文明施工、安全及劳动防护等,并负责对招标人进行使用培训。

  1.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系统设备供货并完成安装与调试工作,预计自2022年06月01日开始,至2022年07月15日结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5 最高限价:480000 。

  1.3 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应为已注册的合法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2 投标人应为广东能源商务网合格供应商,且不在外部认定及广东能源集团、水电分公司、本公司内部认定的灰名单、黑名单内。

  1.3.3 投标人法人代表、股东、总经理等与广东能源集团及下属单位的高管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如有发现,投标人投标及中标资格自动作废(须提供如下书面承诺)。投标人如与招标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公婆、女婿、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需进行说明。

  1.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无影响本项目执行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信息纪录。

  1.3.6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1.3.7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获得国家无线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

  备注:外部认定是指由政府部门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向集团公司发布的被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并实施联合惩戒的供应商,将同步列入集团黑名单。

  1.4 获取招标文件

  1.4.1 标书售卖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 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将以下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对公邮箱(hyzfcaigou@163.com),并在邮件正文处以正楷字体写明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1)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1.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请通过转账方式购买,并通过邮件将转账凭证发送招标代理对公邮箱(hyzfcaigou@163.com)备份。账号及开户行见第7点联系方式。转账时需填写备注:HYZF202204ZB001标书费。

  1.4.3 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1.4.4 如在1.4.1条款规定的标书发售期限内征集到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继续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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