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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空中小型飞行目标防范系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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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空中小型飞行目标防范系统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211IA1068655

  项目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葵路70号

  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名称: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空中小型飞行目标防范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1-11-22 18:00

  标段/包名称: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空中小型飞行目标防范系统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211IA1068655/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600000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线上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元):12000

  交货期(天):5

  交货期说明:中标方应于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签署合同,合同签署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团队进场实施;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在收到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发货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收货地址。 项目实施服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必须满足《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反无人机无线电主动防御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验收通过当日双方在《验收报告》加盖公章;若验收时甲方对项目实施结果有异议,则甲方在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意见整改完毕方可重新验收。

  招标/采购范围:诱导式主动防御系统一套、诱导式干扰设备一套、监控指挥平台一套和软件。

  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本招标项目中合法授权的唯一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其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及“制造商声明函”。若为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授权书及声明函,格式自拟。)若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同一制造商多个代理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1-11-22 18: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12-14 09:30

  质疑截止时间:2021-12-06 17:3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1-12-08 18: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12-14 09:30

  开标时间:2021-12-14 09:30

  文件获取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开标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755-88660413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联系人:夏子尧、柳彩彩

  手机号码:15625211585、18320991190

  电子邮箱:5741351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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