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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南京市公安局2020年度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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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南京市公安局2020年度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南路 101号金銮大厦21层F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MJ20200903HW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2020年度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三

  3.采购预算:人民币222.6万元(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陆仟元整),其中标段一98.8万元;标段二79.3万元;标段三44.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22.6万元(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陆仟元整),其中标段一98.8万元;标段二79.3万元;标段三44.5万元。

  5.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标段一的核心产品为生命探测仪,标段二的核心产品为无人机管制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调试交付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 个月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②提供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③提供投标代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一:投标人为获得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2019年供货资格的企业,且所投产品获得近4年内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标段二:投标人为获得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2019年供货资格的企业,且所投产品获得近4年内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标段三: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投标人经营范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期“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发售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101号金銮大厦21层F单元

  方式:①现场购买;②网上购买。

  售价:RMB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凭以下材料(现场购买的提供纸质版并加盖公章;网上购买的提供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原件寄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前来报名:

  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特定资格证明资料:

  1)标段一:投标人获得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2019年供货资格的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标段二:投标人获得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2019年供货资格的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标段三: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11日下午14: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苏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楼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01号金銮大厦21层F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了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需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方式:025-8442831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01号金銮大厦21层F单元

  联系人:全小慧

  联系电话:025-58378958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

  联系人:全小慧

  电 话:15295525822

  邮 箱:617560735@qq.com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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