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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无人机公共安全管控平台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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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无人机公共安全管控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C20A204/01

  项目名称:无人机公共安全管控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TC20A204/01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名称:无人机公共安全管控平台

  4)项目内容简要说明:

  (1)货物名称:无人机公共安全管控平台

  (2)预算金额:人民币30.8万元,报价超预算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磋商资格。

  (3)数量:1套

  (4)简要技术参数:无人机注册、信息查询、生命周期管理及驾驶员注册管理,对设备和人员全方位管理;(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5)交付期:2020年8月15日。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2020年8月1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和支持监狱企业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相应网页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4)已购买本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至 2020年07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方式:因新冠肺炎疫情,本次磋商文件均采用邮件报名购买。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ssy_111@126.com、yaoqz510@163.com邮箱,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公司。将标书款汇至招标公司账上并提供汇款证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因新冠肺炎疫情,本次磋商文件均采用邮件报名购买。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ssy_111@126.com、yaoqz510@163.com邮箱,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公司。将标书款汇至招标公司账上并提供汇款证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注意:个人账户汇款的只能开个人抬头的发票,企业账户汇款的才能开企业抬头的发票(企业抬头开票务必注明专票或普票)。投标方汇出的标书款到账后,将默认汇款凭证上汇出的(个人或者公司)抬头开票,发票开出,一概不换!]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76号

  联系方式:财务装备处;

  电话:021-64336810x2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联系方式:沈思远、姚庆忠;

  电话:021-26065279、021-26065272;

  邮箱:ssy_111@126.com、yaoqz510@163.com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远、姚庆忠

  电 话:021-26065279、021-2606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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